为大力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兴城先兴人”战略 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政策意见》(扬发〔2017〕37号),现就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包括顶尖人才、双创团队、领军人才、优秀博士4类项目。
1、顶尖人才:主要是指到扬州创新创业的处于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的顶尖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主要是指围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型电力装备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高端纺织和服装产业、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业、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食品产业和航空产业等我市“323+1”产业集群,到扬州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投资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领军人才:包括创业、企业创新、高技能创新、金融创新、高校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教育创新、文化创新、旅游创新、民企创新等10个类别。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是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到扬州投资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到扬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活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4、优秀博士:主要是指扬州产业经济发展领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的博士人才。包括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类、事业单位创新、驻扬单位创新等4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
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00万元资金资助,给予创业团队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
对入选的领军人才,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创业领军人才最高300万元资金资助,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最高150万元(到企业工作)或最高30万元(到事业单位工作)资金资助。对创业人才,市天使梦想基金择优给予20万元扶持,市天使(人才)专项资金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
对入选的优秀博士,两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企业创新类、企业博士后类15万元,事业单位创新类、驻扬单位创新类6万元资金资助。
顶尖人才、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已获得“绿扬金凤计划”其他类别项目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有关人才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就医、子女就学、安居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部门(人才办)受理顶尖人才;宣传部受理文化创新领军人才、旅游创新领军人才;市教育局受理教育创新领军人才、高校创新领军人才;市科技局受理双创团队和企业创新、科研院所创新领军人才;市工信局受理民企创新领军人才;市人社局受理创业领军人才、高技能创新领军人才、优秀博士;市卫健委受理卫生创新领军人才;市金融监管局受理金融创新领军人才。各县(市、区)、功能区相关类别人才主管单位在报送前须经各地组织部门(人才办)审核同意。
已在我省其他设区市获得过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或享受“一事一议”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申报。获得过“绿扬金凤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同类别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顶尖人才、双创团队;不得同时申报领军人才、优秀博士。
2、审查推荐。各地人才办和市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排序,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
3、评审遴选。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顶尖人才项目按“一事一议”,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方案。
4、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5、确定名单。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定资助对象。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人才工作网http://dj.yangzhou.gov.cn/lyjf/index.shtml/),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
各地人才办和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排序后,应将申报材料打印,合订成册,报扬州组织部(市人才办),并附《关于报送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推荐情况的报告》《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和《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对象简介表》等材料。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申报书、汇总表、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等从扬州人才工作网(http://dj.yangzhou.gov.cn/lyjf/index.shtml/)下载。
联系方式:
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14-87866350;
宣传部干部处:0514-80789535;
市教育局人事处:0514-87361239;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政策法规处:0514-87343875;
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0514-82181376;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0514-80978132,职业能力建设处:0514-80978103;
市卫健委组织宣传处:0514-87926159;
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0514-80977311。
01-附件材料.pdf
02-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zip
03-申报书样式.zip
04-汇总表.zip
05-其他材料.zip
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发布者: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