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307号
签发:黄跃华核稿:黄志群
拟稿:李冬时间:2021-04-13
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团组织”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各学区督学:
2020年以来,在常州教育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践中展现青春担当,决定组织参加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 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 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 “全团抓基层” “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情况,注重表彰一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表现优异的先进组织和个人。
3. 体现累进激励。申报对象须在近五年获得过区级团委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同时,各级团组织在评选表彰中要体现累进激励原则,中学生团员申报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的,其两年内获得的区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荣誉可累进认定。
二、申报要求
(一)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14至28周岁(1993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评选。
1. 参评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参评资格
(1)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2020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4)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如有破格参评的中学生团员,必须优中选优,事迹过硬。
(7)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评“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不参评“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县(市、区)教育团工委(团委)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
1. 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团“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 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2019年度、2020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4)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评“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不参评“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常州市教育系统示范团组织
从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中评选。
1. 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认真实施,扎实推进评星定级,2020年度下属团(总)支部被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团(总)支部的占比不低于70%,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 参评资格
成立满2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
(四)常州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中的团(总)支部中评选。
1. 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认真实施,2020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 参评资格
(1)成立满2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
(2)在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为“五星级”。
三、有关要求
1. 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要充分运用好双述双评的评议结果,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所有申报人选(单位),须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 严格程序,确保规范推荐。各级团组织要落实表彰先进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严格申报纪律,规范推报流程,并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申报名单。各直属团组织要从严把关,统筹把握,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保符合条件。同时,通过举办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宣讲活动、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团员参与度,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力。
3.严格进度,确保按时报送。凡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其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盖章)、电子稿请各学区督学汇总后于4月19日下班前报送溧阳市教育局团委(教育局三楼1315办公室),电子邮箱:761302943@qq.com,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收到方为合格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评选活动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评选活动各奖项推荐申报表
3.评选活动各项推荐申报汇总表(按学区)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发布者:傲娇的小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