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后勤集团团委、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团印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文件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力和工作活力,现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时间 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12月15日前完成。
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标准 各学院(部)团委根据班级团支部实际工作情况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开展评星定级。五星级(≥90分)、四星级(80—89分),三星级(70—79分),二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其中,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步骤 11月30日前,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确定自评结果的方式,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12月8日前,学院(部)团委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两必听”,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学院(部)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并填写信息台账,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请于12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评估情况(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1000字左右)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hitgqtzzb@hit.edu.cn。
12月15日前,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实施
(一)分级负责 各学院(部)团委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特别说明,此项工作的开展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注重活动形式。
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述职测评内容。各学院(部)团委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各学院团委在“对标定级”工作评定中5星级支部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参与“对标定级”支部总数的1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数量控制在本单位参与“对标定级”支部总数的10%左右。
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与操作指南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
附件3:后进和涣散团支部信息台账
发布者:儧罡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