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JXPHCG-2020-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四、 招标项目概况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4.标书售价(元):
七、 投标截止时间:
八、 投标地址: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现阶段为电子交易试运行阶段,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平湖新成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12-150号农商银行五楼,0573-85073363),采用邮寄方式的同时将投标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递单号等信息统一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30190271@qq.com。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
九、 开标时间:
十、 开标地址: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073363
传真: 0573-85073363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2、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628699
传真: /
地址: 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平湖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5013033
传真: /
地址: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发布者:蕨四